目录

ROHS及REACH基础知识

一、RoHS&REACH管控背景及必要性

1.全球环保法规强制驱动

2005年8月正式生效,开启电子电气产品报废回收管控,同步要求2006年7月起欧盟市场产品必须符合RoHS;  
2006年颁布,2008年6月实施,覆盖全品类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控,2008年首批15项SVHC(高关注度物质)正式发布。

2.不合规严重后果警示

二、RoHS(危害物质禁用指令)核心知识点

1.定义与管控范围

RoHS全称为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,管控11大类电子电气设备,包括: 小型家电(吸尘器/电熨斗)、IT电讯设备(电脑/手机)、玩具娱乐设备、医疗设备、自动售货机等。

2.欧盟&中国RoHS版本演进

区域 版本 执行时间 管控物资数量
欧盟 RoHS 1.0 2006.7.1 6项(Pb/Hg等)
欧盟 RoHS 2.0修订版 2015.6.4 10项(6项+4项邻苯)
中国 RoHS 2.0(强制) 2026.1.1 10项(同欧盟)

3.管控物质及限值(关键指标)

物质类别 限值要求
镉(Cd) ≤0.01%(100ppm)
Pb/Hg/Cr(Ⅵ)/PBB/PBDE 均≤0.1%(1000ppm)
DBP/BBP/DEHP/DIBP(邻苯) 均≤0.1%(1000ppm)

4.豁免条款(技术例外)

部分材料因制造技术瓶颈可申请豁免(部分有期限),常见豁免:

5.检测误区警示

RoHS管控对象为产品中的均质物质(机械拆分至不可再分的最小单元),而非整个产品的平均含量,需按均质单元逐一检测。

6.企业RoHS合规路径

三、REACH(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)核心知识点

1.定义与管控范围

REACH是欧盟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控法规,覆盖化学物质、混合物、物品三大类,涉及电子、纺织、汽车、轻工等几乎所有行业。

2.核心管控机制(REACH四步曲)

机制 管控对象 企业义务要求
注册 年投放欧盟≥1吨的化学物质/混合物中对应物质/物品中有意释放且年≥1吨的物质 完成注册并获取注册号后,方可进入欧盟市场
评估 注册卷宗、已注册物质 配合ECHA及成员国的评估要求,补充数据或更新注册信息
授权 附录XIV(授权清单)高风险物质 最迟申请日前提交授权申请,日落日未获授权则禁止投放市场
限制 附录XVII(限制清单)物质(如有机锡、镉、偶氮染料、PAH等) 物质含量超限值时,禁止投放市场或需符合特定使用条件

3.高风险物质类别

对环境/人体毒性大,需关注候选清单动态更新;
致癌、致诱变、生殖毒性物质(如镉、苯);
持久性/强持久性、生物累积性/强生物累积性、有毒物质(如汞、多溴联苯)。

4.物品类企业核心合规要求

针对出口欧盟的物品,重点关注2项义务:

物品中SVHC含量>0.1%(质量比)时,需在消费者问询后45天内免费提供物质信息;
物品中SVHC含量>0.1%且年投放欧盟总量>1吨时,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通报。

5.企业REACH合规路径

四、RoHS与REACH核心差异

对比维度 RoHS(危害物质禁用指令) REACH(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控)
法规性质 指令,需欧盟成员国转化为国内法后方可生效 法规,直接具备欧盟范围内的法律效力
管控出发点 物品出发,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使用 物质出发,覆盖全品类化学品的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全流程
涉及行业范围 仅11大类电子电气设备 几乎所有行业(电子、纺织、汽车、轻工等)
管控核心逻辑 终端产品有害物质限值管控 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、限制全链条管控

五、企业全流程环保合规措施

1. 研发设计端

2.供应商管理端

3.生产制造端

:欧盟ECHA及中国生态环境部会定期更新法规条款及物质清单,企业需持续关注官方公告,及时调整合规策略。

来源

公众号名称:一起学质量
作者名称:质量体系生产管理
发布时间:2026-02-20 17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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